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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校“十三五”期间基本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/06/22 浏览次数:
校属各单位:
   为深入了解我校各项事业“十三五”期间对基本建设项目的需求情况,做好我校“十三五”期间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,同时为加强教学、科研基本建设,改善教学、科研条件,不断提升学校整体实力,决定开展“十三五”期间校园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及建设规划制定工作。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,明确思路,实事求是,量力而行。
2.注重调查研究。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,科学、客观遴选基本建设项目。
3. 坚持以人为本,人与自然共存。利用学校现有地形、地貌、具体特征,规划基本建设项目。
4.各单位要在整体基本建设规划的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基本建设的重点项目任务。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。
5.充分论证规划。各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“十三五”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充分论证。
6.严格执行规划。通过学校审核论证的“十三五”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将作为学校2015-2020年基本建设的重要依据。未经许可,不得随意变动规划内容。
二、申报书撰写
“十三五”期间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要统一填写附件1、2、3、4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 请校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实际情况,认真填报附件1、2;并请在6月30日前将附件1、2草拟文件电子版报送基建处。
2.7月1日-8月1日:各单位细化附件1、2,认真填报附件3、4;并请在8月1日前将附件1、2、3、4文件电子版报送基建处。
3. 8月1日-8月20日:各单位组织专家对“十三五”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论证。
3.8月21日- 9月10日:各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对“十三五”基本建设项目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,并经公示后报送基建处。
4.9月中旬: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“十三五”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论证,具体论证形式、时间另行安排。
5.9月下旬:各单位根据学校审核论证情况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,平顶山学院“十三五”基本建设规划定稿。
联系人:刘云
联系电话:2077299,13409497427
电子邮箱:kellyliu2003@126.com
附件1:“平顶山学院“十三五”期间基本建设项目规划汇总表”;
附件2:“平顶山学院十三五”期间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表”;
附件3:“十三五”期间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;
附件4:“十三五”期间基本建设项目工期要求。
 
基   建   处
2015年6月20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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