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。
2.负责基建处工作人员的聘任,考核,奖惩。
3.负责编制学校的总体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。
4.负责制订完成学院下达规划,计划实施的具体措施,督促检查各科室,各岗位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进度落实。
5.协调校内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。
6.协调,联络校外有关基建管理部门及村民的关系。7。负责组织工程质量,进度,造价,安全文明施工及各项工作的督促,检查工作。
8.负责廉政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负责处务工作会议,组织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。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